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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宗教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3-04-21 [来源]:
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。迄今为止,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有56个,即汉、蒙古、回、藏、维吾尔、苗、彝、壮、布依、朝鲜、满、侗、瑶、白、土家、哈尼、哈萨克、傣、黎、傈僳、佤、畲、高山、拉祜、水、东乡、纳西、景颇、柯尔克孜、土、达斡尔、仫佬、羌、布朗、撒拉、毛南、仡佬、锡伯、阿昌、普米、塔吉克、怒、乌孜别克、俄罗斯、鄂温克、德昂、保安、裕固、京、塔塔尔、独龙、鄂伦春、赫哲、门巴、珞巴、基诺等民族。除汉族外,其余55个民族由于人口相对较少,习惯上被称为“少数民族”。

    中国各民族团结合作,共同开拓和捍卫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。特别是近代以来,中国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,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、压迫和欺凌,陷入被压迫民族的境地。为捍卫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尊严,各民族团结奋斗,共御外侮,与侵略者和民族分裂主义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。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短暂的割据局面,但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。在长期的大一统过程中,经济、文化交往把中国各民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,从而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联系,使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有着共同的命运和共同的利益,产生了强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,形成稳定的多民族共同体,这就是伟大的中华民族。